“自愿民主”的结局

最近周克成先生转载了不少文章,让我又间接认识到了铅笔社的另一位没大脑的理事。在这里叹息之余,我非常支持Default兄的看法:有些人真是在砸铅笔社的招牌,而且恐怕不止周克成一个。

追求自愿民主,看起来非常有创造力,不是么?接受游戏规则的人才接受游戏结果,不接受游戏规则的人就不接受游戏的结果。短短一句话,邓新华先生给我 清晰的勾勒出了他所认为的“自由主义者”的形象。鉴于铅笔社的同志们经常喜欢给一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名词下定义,所以我不得不用引号标注一下,毕竟我认 识了中美不少conservative和libertarian,恐怕都不是邓新华先生所说的这么一类人。

这是一群什么人?当局势对自己有利的时候,绝对不甘人后,混进群众中间用最大的嗓门表达自己的诉求,急不可待的在投票站前拉票宣传,提前一天就去排 队投票等着馅饼砸到自己头上。当局势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就彻底拒绝游戏规则,摆着一副清高而不屑于与群氓为伍的模样,打着“自愿民主”的招牌颠覆游戏规 则。

试想一下,如果真的允许“自愿民主”的话会如何吧。

任何行为,不论政治行为还是经济行为,都会有得利方和损失方,如果因为对自己利益有害而拒绝游戏规则的话,那就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的颠覆。假设通过一 部法律,仅仅因为某些人觉得该法律对自己有害,就不接受法律对自己某些行为的制裁,那么哪里来的rule of law?抢劫犯能说自己不满刑法对自己的迫害,本着“自愿民主”的精神就能不接受最高立法机关投票表决出来的法律吗?如果真的允许这种事情发生,那么马上 就会出现竞劣,甚至原本接受刑法的人也会因为不满某些人逃脱法律的制裁而竞相模仿,某些原本被刑法所震慑的歹人也会受此启发争先恐后的引用“自愿民主”的 原则铤而走险。推广到任何行为都是如此,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一个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共识,这个社会的任何环节都无法正常运作,一个社会的运作有赖于每个人的相 互妥协博弈。如果每个人都拥有这样过分的退出机制,那么一个社会土崩瓦解也就是旦夕间。

而且民主本身就是一种竞争机制,这也是真正提倡市场经济的人所推崇的。既然要享有权利,那么就有一套具备竞争力的机制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政治和市场 一样风云变幻,胜败乃兵家常事。今天选出来的总统不是自己满意的人,那咱们可以愿赌服输,这四年尽好自己作为反对派的职责,监督行政立法司法的不轨行为, 游行抗议示威都可以,下次扳本就是了。如果因为通过的法律不是自己喜欢的,就不接受法律管辖;如果因为选出来的总统不是自己喜欢的,就不尊重总统作为国家 权力一部分的威严…..这就好比自己做生意亏本了,就可以打着捍卫自己经济自由的名义赖账卷款私逃勾结匪类了么?就算真的有害,那就把这个法案的危害 展现出来,让那些被蒙蔽的多数派看到你们的正确,争取更多的人加入你们这边,发动舆论攻势选举策略,下次把国会改选了,把总统改选了,然后把法律改过来不 就是了?犯得着要搞自愿民主么?这博弈又不是一次性的,这次博输了下次博回来就是了,难道沦为少数派就一辈子不得翻身了?我最看不起美国南方奴隶主的一点 就是他们对游戏规则的不尊重,民主党当总统屁都不放,共和党一当总统就要闹分裂搞内战,这不是一副输红眼的烂赌之徒的嘴脸么?想不到今时今日,还有幸见到 这样的人。

而且少数派啥时候不能在多数人的情况下占据主动了?这样的事情天天在华盛顿上演着,各种大小政策不都是或多或少的被少数人的利益集团所把持,最后 总是有一部分人受益么?有组织的少数人产生的作用远比无组织的多数人大多了。前不久中美的“鸡战”,美国反倾销中国的轮胎案中的受益人不过是美国数十万工 作朝不保夕的轮胎工人而已,却让全美国的车主为保住他们的工作去买单。少数人起什么作用,完全靠自己的能耐。有些失意人输了就放弃一切努力,就抛弃游戏规 则,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死相,彻底的懦夫所为。这种人根本对自己所信奉的没有任何坚持,没有任何信仰,害怕自己被拒绝,害怕自己在和别人接触过程中受伤害, 所以“自愿民主”,自卑软弱而猥琐。真的有本事的,说服别人支持自己啊,说服别人跟随自己的政策啊。少来什么众人皆醉我独醒,真的猛士从来不畏惧领导别 人,从来不因为自己数量上的劣势而退缩。而且稍微想想自己如果是在多数派一边,因为少数派的“自愿民主”所受到的伤害吧。除非邓新华先生一辈子都站在少数 派那边,否则就别瞎咋呼什么“自愿民主”,常在河边走,你总要湿鞋,真的到时候被别人“自愿”了就搞笑了。

退一步说,一个社会也容不下两种并行不悖的制度。所谓的“主流民主”和“自愿民主”是实践上不可能共容的。既然有两个制度,那么必然有优劣,有比 较,而在一国境内如果没有足够的障碍来阻止这两个制度下的人自由流动的话,本着趋利避害的原则这肯定会让全国人民玩劈腿。这个政策有利,我就主流了,这个 政策不好,我就非主流了。最典型的就是我们现在的一国两制,如果政府不继续在很多方面把香港当“境外”处理的话,很快大陆的诸多政策就会崩溃,比如计生政 策。如果没有严格的边检,一旦有人想多生,就跑去香港生孩子躲避计生政策;如果没有边检,一旦有人想多领福利,就跑去香港暂住……同样,如果香港 有谁想建污染大的工厂,就可以来大陆建;如果香港有谁想降低工资开支,就可以来大陆做生意……现在的情况是这种控制是单向的,而且考虑到香港的规 模,就算放大十倍鼓励港人来陆享受超国民待遇,也不会冲击一国两制。所以现在的一国两制不是什么伟大创造,而是建立在政府巨大强制力之上的机制,如果没有 严格的控制,将会造成政策混乱执行困难,国将不国日月双悬的乱世很快就会出现。而且即使如此,在这种大陆香港不对称的格局下,一国两制正在急剧的向大陆倾 斜,要长时间的维持两种制度本身就是不现实的。所谓五十年不变,不过是我们有信心在五十年内将香港大陆化,却 被当时的香港人民理解为五十年内大陆香港化了。要维持两种制度的存在,要么就是这两个制度的管辖范围和规模有着极悬殊的差异,比如大陆和香港,比如全国和 特区;要么这两种制度有着巨大的政府强制力的维持,比如英国和殖民地,比如民权运动前的黑人和白人。而即使如此最后两种制度的维持都不会长久,殖民地会闹 独立,黑人会争平等,香港会被同化,特区会遍地开花。

其实所谓“自愿民主”和一票否决权是一样的,都是试图避免某些人因为退出游戏导致游戏玩不下去的机制。要避免某个法律因为某个人“自愿民主”而作废 的情况出现,那只有想方设法拉拢这个人,尽量按照他的要求修改法律满足他的心意,而这时候通过的法律很可能就已经不再是当初多数人所认同的法律了,这时候 又有人效仿此人再玩一遍……最后这个社会就什么都做不成,因为跳水的门槛太低了,而跳水的回报则极高。因为缺乏制裁机制,维持这样一个社会的共识 就像维持一个没有约束力的价格同盟一样不现实。这样的社会不是没有出现过,联邦宪法颁布前的Article of Confederation下的美利坚议会就是这么可笑的机构,因为要求任何法案都需要所有州的同意,一个州不同意就作废,所以最后效率极低社会动荡内外 交困,搞得美国革命成果危在旦夕。这不和所谓的“自愿民主”一样么?只要有一个州觉得自己利益受损了,就可以拒绝多数派的意向,拒绝游戏规则,结果影响整 个机构和社会的运作。我真不知道国内的经济右派是不是全是political naivete,Article of Confederation的例子我起码给李子阳周克成薛兆丰和辉格举过。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些明明已经被别人验证过错误的实践偏偏在200年后还有人 奉为金科玉律,让我再次想起别人跟我说的,经济学家就是要把现实中已经行之有效的东西再拿到理论上来看看行不行的通的那类人。我觉得我现在的工作意义不说 天大,那也是地大了,给国人普及美国宪法的演变极为重要。

更需要注意的是,怎么才能捍卫“自愿民主”的权力?自愿民主的人永远是少数派,如果他们连多数人决策的规矩都不能遵守的话,多数人怎么会尊重他们少 数人的权利?既然他们不按规则出牌,那么占多数的群体更没必要按规则出牌。你不服?你不干?占多数的那边一窝蜂上就是了。“自愿民主”压根就是“多数人暴 政”的导火线,有了前者则必然会出现后者,这根本就是一体双生的两杂种。还扩大自由的共识呢,“自愿民主”下可有共识可言?“自愿民主”就是将少数人极端 化,最后催生多数人采取极端手段实现多数人诉求的助产士。那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护少数人权利?除了让这帮少数派独裁专制几乎没有别的途径,因为他们已经把 自己和多数人联系沟通的途径堵塞了,这群疯狂的少数派只有走列宁主义的路用最少的人数篡夺国家政权,然后用暴力和权力来捍卫少数人的利益。我们现在不就是 “自愿民主”着么?多数人都希望实现政治改革,少数人不愿意,他们不接受多数人的诉求,以自己利益为核心,那么少数人只好靠枪杆子笔杆子来压多数人了。

前段时间看了薛兆丰说的铅笔社主旨,简言之就是别人都在搞研究,他们就省了,主攻宣传市场经济好了。但起码你们要有能辨别是非,论证逻辑的能力和坚 实的学术功底吧?这就跟传教一样,考神学院不难,出来谁都能做个神父牧师什么的。但要去异教徒生活的国度传福音,不光是学了点圣经的皮毛和不怕死的勇气就 够的。真正成功如利玛窦南怀仁之辈,个个不是天文数学精熟,就是医道翻译出众,要么就是口若悬河智勇双全。真正成熟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公民社会的经济,是一 个法治经济,如周克成邓新华之流也能跻身这么一个在“市场怀疑主义”占主流的异教国度传播“经济福音”的组织,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传道授业解惑,传道是 排第一的重任,却由国内个别经济学爱好者来肩负,不能不说是国内学术圈的笑话。

悲哉,微斯人,吾谁与归?

(他后面破解的什么神话咱不说了,不读书不是他们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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