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谎话易,揭真相难。辉格先生区区数字,却要我花相当多的时间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实在是一个很不公平的事情。好在这和最近的宪法学有点关系,所以我也不在乎花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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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辉格先生最近的一篇文章中,辉格先生非常戏剧性的将柏林墙这个最近的热门话题联系上了美国的公立教育。其观点集中在两 点,establishment clause和equal protection clause,分别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的内容。前者关注政教分离的原则,后者则关注民权(Civil Rights)的进步。不得不遗憾的说,辉格先生的观点是对美国宪法的曲解和误读,不论是美国宪政学的理论还是美国社会的现实都无法印证辉格先生如此偏颇 的观点。
先从establishment clause开始说起。该条款确立了美国政府政教分离的原则,政府不能罔顾人民多元化的信仰,将短时期内部分人的喜好强加到所有人的身上。在公立学校讲授 宗教课程,将宗教知识放入课本,让全校学生做祷告搞崇拜,这无疑是对其他宗教信仰的学生的一种权利侵犯。
美国是一个代议制的共和国,国会 议员都是有任期限制的。今天占多数的国会议员和今天占多数美国公民的信仰不能代表明天占多数的国会议员和明天占多数的美国 公民的信仰,美国不是一个僵化的社会,而是世界上人口流动最频繁,移民进出最密集的国家。要知道,现在拉丁裔美国人人口增加最快,在未来的几十年内拉丁裔 美国人就会超过白人成为第一大族裔,天主教取代新教占据主流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未来。试问,如果因为今天美国多数人是新教徒就能推动新教经典进入学校课堂, 推动新教文化占据学校教材,那么明天美国多数人是天主教徒,是不是美国公立教育的教 科书就要开始大书特书圣母玛利亚了呢?这种朝令夕改的政策,难道不是引发动荡和分歧,造成不同宗教信徒仇视和对立的祸乱根源么?假设以后华人占了多数,是 不是《论语》《老子》要成必修课了?
如果任何信徒占多数的宗教,就可以依靠选票来绑架整个国家的话,这岂不是美国国父们最担心的“多数人 暴政”么?那些少数派的信仰,那些经常因为缺少了解而 被人误解的信仰,是不是就应该在狂热的多数派优势下消亡呢?我记得前不久辉格先生还在赞美Amish人,试问如果没有establishment clause对政府的约束以及对多数派的约束,Amish人是否还能将他们信奉的生活习惯保持到现在?美国人不是没有在这方面犯过错误。从五月花号登陆的 那一天开始,因为清教徒推崇政教合一,最后导致的新英格兰地区内斗和分裂(罗德岛州就是这么诞生的)。这事件难道不值得每一个美国人警醒么?政府是必要的 恶,tax and spending是最缺少约束力的权力,假设政府可以资助扶持某个宗教,那么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其他宗教的信徒很快就会因为生存空间被挤压而无处藏 身。政教分离的原则写进权利法案保护的并不是少数族裔或者少数信徒,而是这个社会的每一个人。
而且就算是美国最保守的信徒,也会承认美国 的国父们,尤其是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和第四任总统麦迪逊,在起草宪法和修正案的时候,其本意是绝对不希望政府和教 会搅到一起去的。麦迪逊屡次三番向他的朋友们提出“政府和教会应该完全分离”,“神和人的事务应该完美的分开处理”,“政府应该在这类事务上非常节制”等 等。而杰斐逊一生最著名的三件事之一就是立法通过了维吉尼亚州的宗教自由的法案,并且骄傲的篆刻在他的墓碑上。作为“宪法之父”的麦迪逊,其坚定的立场无 疑是当时美国政治界的共识。任何尊重宪法原意的保守派,任何誓死捍卫宪法原意不受高院自由派法官曲解歪曲的“宪法原意主义者”恐怕都不会容忍辉格先生肆意 亵渎美国国父们的智慧。
还有,美国社会的现实也根本没有辉格先生说的那么危言耸听。只要没有政府及其相关机构的支持,学生是可以在学校组 织圣经和祷告俱乐部的(Board of Education of Westside Community Schools v. Mergens);只要没有政府及其相关机构的支持,教会机构也可以在课外时间在学校组织宗教活动(Lamb’s Chapel v. Center Moriches School District)…… 甚至在如今保守派大法官治下,公民也越来越难以凭借establishment clause起诉政府支持和资助宗教活动的行为,几乎是给各级政府大开方便之门,可以尽情撒钱支持公立学校的政教合一。(Hein v. Freedom From Religion Foundation)因此我很怀疑所谓“禁止传统服装,小帽”的说法,哪怕是根据判定政教分离原则的Lemon Test中第二条“政府立法不仅不能支持某一个宗教,也不能禁止某一个宗教”的标准,我很难想象有美国哪个政府敢明目张胆的违反最高法院的判决而没有遭到 起诉的。还有根据 Mueller v. Allen,政府是可以给那些将孩子送到私立学校教会学校的家长减税的。(帮顶顶牛反驳一下辉格的回复)
而 且一向信奉市场一向推崇自治的辉格先生为什么要把宗教的事务交给他一向不信任的公立学校呢?社会上并不是没有教堂,并不是没有宗教机构,华盛顿并没有少 一个宗教游说团体,为什么公立教育要肩负这个不适当的责任?这完全可以交给社会,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公立学校对于宗教推广效果有限,远不如父母 教育和教会专职人员来的有效。这对于一向追求效率的自由主义经济学人来说,我真的不能理解辉格先生鼓吹将公立教育和宗教思想挂钩的目的。把宗教和公立教育 挂钩,在我看来和将思想政治列为必修课一样可笑。
再接着谈学校的种族融合问题。其实无需多么高看奥巴马的当选,美国的种族融合从一开始就没有多明显的进展。
1954年的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标志着Warren Court开始了其在民权领域的狂飙突进。以学校的去隔离化为起点,就业,服役,服务各方面的去隔离化都纷纷展开。但是和其他领域不同的是,学校这最早开 始去隔离的战场却遭遇了最顽强的抵抗。南方州的参议员公开主张Massive resistance,并肩战斗要让高院判决无效化。须知最高法院的威力只有在人们遵守游戏规则的前提下才可能得到体现,因为司法机关本身没有强制力去推 动他们的判决。因此各州政府宁可关闭学校,也禁止学校解除隔离。通过停止拨款,关闭大楼,甚至干涉教育独立的方式,不惜一切代价也要阻拦历史的洪流。最后 发展到不得不依靠军队依靠暴力来阻止无辜的黑人学生入学,而华莱士州长那一番”过去隔离,现在隔离,永远隔离”的口号将那一代的南方反进步政客钉死在耻辱 柱上。
可以说,如果没有南方州的抵制,金博士未必有机会站到历史的前台。正是因为黑人看到了司法系统的无力,深感被体制抛弃,才会走上街头走向华盛顿,通 过向立法机关行政机关这些拥有强制力的而机构诉诸他们的愿望。如果辉格先生认为种族融合会引发混乱,那么种族隔离引发的混乱和仇恨还少么?如果能够顺利推 行融合,这些人还会啸聚华盛顿,让金博士有机会在谈他的梦想么?
对,这是一个梦想。乃至后来国会通过了《人权法案》,学校隔离的政策还是在南方大部分地方顽强的执行着。公立教育传统上就是州政府的自留地,联邦政 府爱莫能助。靠着Brown II判决中的一句“all deliberate speed”,州政府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比过去更加理直气壮。乃至到了1971年北卡夏洛特市的教育局还在抵制融合,为了阻扰法官作出有利于少数族裔判 决,某些暴徒甚至炸掉了法官的办公室和汽车。如果这就是辉格先生所说的强行融合带来的冲突,那我承认。但美国人并没有因噎废食,该法官也没有向暴徒低头, 并没有为辉格先生笔下的和谐社会低头,一如既往的作出一致的判决。虽然这个案子最后取得了胜利,而像这样的学校还有很多,他们还在继续负隅顽抗,而夏洛特 在高院判决下达的政策取消后的2005年很快就恢复了过去的隔离状况。在种族融合如此艰难的现状面前,辉格先生却把美国公立教育的种族问题拔高到匪夷所思 的境界,我不禁想建议他去北卡夏洛特亲眼看看再说话。
而即使这个判决在70年代也没有改变什么。因为短短三年后,高院的另一个判决就大大的限制了Swann案的适用范围,各地教育局只有在被发现有故意 制造法理隔离的情况下才会由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出台计划指导融合。该判决一出,不仅南方的去隔离化更加艰难,甚至连北方的某些事实隔离地区也停下了融合的脚 步,不再继续为种族融合劳心费力。而即使像波士顿教育局那样,虽然被抓到故意制造法理隔离,而且隔离程度高到了连保守派总统尼克松都接受不了的程度,但最 终融合计划还是因为遭到巨大压力而执行困难。美国压根在这方面就没有取得什么显著成果,我不知道辉格先生说的那个美国是不是火星的那一个?
法理隔离的话政府还愿意插手,如果是事实隔离的话,联邦政府连兴趣都没有。1991年首席蓝奎斯特在另一个案件中说明只要地方教育局显示了遵守法院 判决的“诚意”,而且有“迹象”显示过去的歧视减轻到了一个“可行范围”内,法院就不应该继续插手种族融合的事情。这个判决标志着高院在这个领域的鸣金收 兵,如此低的标准让各地反融合的教育局弹冠相庆。而到了1995年,高院甚至直接废弃了下级法院试图推动融合的计划,不顾当地少数族裔的生存状况,仅要求 该地教育局体现“诚意”就对现实闭上了眼睛。就这样一个种族融合的局面,却被辉格先生“妖魔化”的让人难以置信,实在不知道其人品何在?
而当新任首席就任之后,高院更是整体右转,甚至到了2007年首席罗伯特居然根据Brown案判肯塔基路易斯维尔教育局推动融合的录取方式违宪,不 吝为一个巨大的讽刺。须知路易斯维尔乃抗拒种族融合的标兵,数十年来枉顾高院判决,到了新世纪才不情愿的走上种族融合的道路,却硬生生的被高院拦了下来。 可以说公立教育的种族融合已经彻底走到了尽头,从一开始就不被接受,到后来自行撤退,美国公立教育的种族融合可以说是寸功未立。
纵观辉格先生全文,无视美国现实,歪曲美国历史,曲解美国宪政,其言行实乃当下中国学术品格低下,社会诚信缺失的范本。辉格先生口口声声对美国有信 心,字里行间对美国充满感情,却为一己之私不惜作出此等下作之事,混淆视听愚弄国人,这是对中美两国的侮辱。其言行和其反对的政府之行径可谓五十步笑百 步,根据李子暘的标准,刊载辉格先生此文的《21世纪经济报道》应该向两国人民致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