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要先发制人

<p>原文叫《在战争时期宪法授予总统更多权力》,是美国保守主义智库AEI的政治学家John Yoo所写。针对美国国内针对总统滥权对伊动武的批评,John Yoo从宪法文本,制宪会议纪录,联邦党人文集和美国历史实践等角度阐述布什总统行为的正当性,必要性以及合宪性。</p>

<p>翻译此文的目的在于介绍美国权力斗争的方式,那就是在尊重同样游戏规则的情况下围绕宪法展开论战来捍卫自己的立场原则。这种政治斗争的方式值得国人学习。如果有时间我会翻译批判这篇文章的自由派学者的观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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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伊 拉克战争如今越来越像是越战的翻版。不仅仅是因为那些评论家再次叫嚣美国如今泥足深陷,而且那些反战人士也开始争辩既然宪法将战争决定权单独赋予国会,那 么如今布什总统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宪法授权的范畴。他们甚至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总统越权,美国现在也不会惹上麻烦,或者起码这场战争能得到更广泛的群众支持。</p>

<p>布什政府的反对人士之前对于反恐战争也提出了类似的论调,认为只要布什总统把战争事务交给国会处理,也许关塔纳莫基地不会设立,恐怖分子不会被刑讯,国家安全局部也不会扩大监视职能等等。</p>

<p>但是这些批评都误读了宪法是如何在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之间分配战争决定权的。作为美军的三军统帅和美国政府的首席行政官,总统拥有宪法授予的权利和责任保护美国不受外来攻击。实际上宪法缔造者们的目的也是让总统对于这个特殊事务能够快速和果断的行使职能。</p>

<p>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里面说到:“行政机关的活力是一个好的政府的突出特点,其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保护公众不受外国势力的攻击。”他还认为,“战争的指挥权尤其需要突出单人决策的重要性。”</p>

<p>因此双方的批评就集中在这一点上:谁来决定何时开战呢?</p>

<p>过去两百年间的历次战争中,不论是总统还是国会都没有在美军参与军事行动之前行 使过宪法规定的“宣战权”。尽管美国在海外上百次的行使武力,美国也仅仅宣战五次:1812战争,美墨战争,美西战争,一战和二战。而不论是抵制俄国革 命,介入墨西哥内战,在朝鲜和中国鏖战,赶走巴拿马的Manuel Noriega还是保护巴尔干地区的人道主义灾难,总统都在没有宣战或者国会授权的情况下派兵海外。而其他军事冲突,诸如两次波斯湾战争,也都没有宣战,仅仅是获得国会的授权而已。</p>

<p>布 什政府的反对人士试图抛开美国建国以来的长期实践,诉诸于所谓的对宪法的“原意理解”来提出他们的主张。但是不论是宪法的文字还是构架,以及过去两百年间 的实际运用都证实总统可以在没有国会授权的情况下采取军事行动。正是因为宪法缔造者们知道兵贵神速兵行诡秘的道理,所以在宪法中没有严格规定战争决策的程 序问题,而只有总统制能够及时的根据形势的变化对战争做出快速决断。</p>

<p>针对总统的批评大概都是基于大多数高中公民课程中对于宣战权的理解而已。这也许是他们将“宣”战等同于“开”战并且将这个当成了常识。这些人还将美国在二十世纪介入的两场最大的冲突,也就是两次世界大战中的宣战当成了支撑他们虚构观点的法宝。</p>

<p>但是宪法中的宣战条款不应该孤立的来看待。实际上宪法并没有始终如一的使用诸如“宣布”,“启动”或者“使”这样的词汇,特别是当谈论到战争的时候。而且在制宪会议中,宪法的早期草案曾将“开战权”授予国会,但是代表们随后立即将这个权力压缩为“宣战权”。当需要在政府行使某项权力前加入某项具体程序的时候,特别是谈到某些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共享的权力的时候,宪法通常会写的非常清晰避免歧义。比如宪法就规定了总统和国会必须遵从宪法中的详细流程循规蹈矩的执行法律或者签署协议。</p>

<p>相反的是,宪法并没有定义开战的程序。这就意味着宪法缔造者们给予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足够的弹性来处理战争的决策程序。</p>

<p>历史上,宪法缔造者们是根据英国体制下行政机关 和立法机关对于战争权力的分配体系来理解此事的。作为三军统帅,英国国王拥有对战争的全部控制权。不论是开战还是支付军饷,宣战都不是必要的。而且,宣战 本身就是援引国际法的正式保护,以便于诸如参战国公民可以依法避免被捕获船只遭到海盗行径的掠夺。</p>

<p>实际上议会最大的权力是给由行政机关主导的战争 支付军饷的权力。在宪法诞生前的几个世纪,英国参与了八次重要的军事行动,但是只有一次在开战前“宣战”。但是议会拥有发饷的权力,并且如果没有议会的批 准的话,士兵们将没有军饷,也不会得到适当的武器装备,因此国王的战争权力将会受到极大的削弱。而这并不是偶然的,相反,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分别享有战争 权力和支付军饷的权力正是三权分立体系也议会制民主的核心原则。</p>

<p>但是现在对于政府的哪个机构应该拥有战争的决定权,宪法并没有给出清楚的答案。如果国会和总统必须要相互妥协才能发起军事行动的话,美国就不可能从战争中取得胜利。</p>

<p>首先,开战并不需要通过国会的冗长的辩论来取得共识。以越战为例,尽管一开始越战得到了国会的授权,但是大家并没有针对战争的长期性取得共识,相反还导致了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政治分裂。2002年对伊动武的国会授权情况也是类似。</p>

<p>而且在没有国会授权而将国家带入战争的情况国会是否应该支付军饷也没有准确的答案。比如说在冷战期间,美国和苏联在全球范围内争夺霸权。但是这期间只有一 场战争取得了备受争议的国会授权——这就是越战。而除越战之外,多亏了两党数任总统的坚定领导和国会的长期财政支持,美国围堵苏联的政策最终奏效。</p>

<p>从 另一个方面来说,国会经常做出糟糕的决定。国会带领美国介入了两场“糟糕”的战争,分别是1798年对法国的“准战争”和1812年战争。而且大多数人现 在都同意二战之前的弥漫在国会的孤立主义情绪严重损害了美国的利益。如果罗斯福总统能够带领美国更早的介入二战的话,美国和世界都会因此受益。</p>

<p>针 对总统战争权力的批评则夸大了国会宣战和授权开战的意义。并且这些评论家也没有计算如果国会参与战争策划所带来的潜在成本问题:拖延,缺少弹性,无法保密 等等。立法机关的辩论也许能取得最大范围的共识,但是也可能会错过了关键的出兵时机。在后冷战时代,美国在国家安全问题上面对诸多新挑战:大规模杀伤性武 器的扩散,流氓国家的崛起,和国际恐怖主义的泛滥。以上威胁都需要总统在必要的情况下采取先发制人的手段来保护美国的利益,而国会的授权可以在总统采取行 动之后再签发。</p>

<p>以基地组织的恐怖袭击威胁为例。因为恐怖分子没 有固定的疆域也没有规范的军事力量,所以一旦他们掌握了过去由国家拥有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时候,他们随时可以发动针对美国的攻击。为了避免另一次 9/11事件,或者为了对恐怖分子采取突然打击,行政机关需要足够的机动性以便在国会无法及时取得共识的情况下根据情报采取行动。通过对恐怖分子采取先发 制人打击的方式,总统也能够在更多限制条件目标更精确的情况下动用武力。</p>

<p>类 似的是,为了避免流氓国家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危险性最小的方法就是依靠搜集到的机密情报采取隐秘措施暗地里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公开的大规模军事行动 介入。对于时不我待,机会稍纵即逝的情报战来说,因为国会辩论所导致的延误将会导致之前的准备工作全部失效。如果国会想要避免军事冒险主义的话,它只需要 什么都不做就好了——总统在没有国会财政支持的情况下根本没本钱派遣军队去作战。</p>

<p>由宪法创造的总统制可以独立的采取先发制人的强 有力措施来捍卫国家安全。与其指望通过立法程序来开战,宪法缔造者们将战争的主动权交给总统。总统能够积极进取的采取措施,而国会可以通过财政支持的方式 来制衡他。如今我们面对恐怖主义,流氓国家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对我们国家的威胁,现在是让我们改变过去政府参战方式并采取激烈变革的时候了!</p>

原文叫《在战争时期宪法授予总统更多权力》,是美国保守主义智库AEI的政治学家John Yoo所写。针对美国国内针对总统滥权对伊动武的批评,John Yoo从宪法文本,制宪会议纪录,联邦党人文集和美国历史实践等角度阐述布什总统行为的正当性,必要性以及合宪性。

翻译此文的目的在于介绍美国权力斗争的方式,那就是在尊重同样游戏规则的情况下围绕宪法展开论战来捍卫自己的立场原则。这种政治斗争的方式值得国人学习。如果有时间我会翻译批判这篇文章的自由派学者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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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 拉克战争如今越来越像是越战的翻版。不仅仅是因为那些评论家再次叫嚣美国如今泥足深陷,而且那些反战人士也开始争辩既然宪法将战争决定权单独赋予国会,那 么如今布什总统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宪法授权的范畴。他们甚至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总统越权,美国现在也不会惹上麻烦,或者起码这场战争能得到更广泛的群众支持。

布什政府的反对人士之前对于反恐战争也提出了类似的论调,认为只要布什总统把战争事务交给国会处理,也许关塔纳莫基地不会设立,恐怖分子不会被刑讯,国家安全局部也不会扩大监视职能等等。

但是这些批评都误读了宪法是如何在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之间分配战争决定权的。作为美军的三军统帅和美国政府的首席行政官,总统拥有宪法授予的权利和责任保护美国不受外来攻击。实际上宪法缔造者们的目的也是让总统对于这个特殊事务能够快速和果断的行使职能。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里面说到:“行政机关的活力是一个好的政府的突出特点,其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保护公众不受外国势力的攻击。”他还认为,“战争的指挥权尤其需要突出单人决策的重要性。”

因此双方的批评就集中在这一点上:谁来决定何时开战呢?

过去两百年间的历次战争中,不论是总统还是国会都没有在美军参与军事行动之前行 使过宪法规定的“宣战权”。尽管美国在海外上百次的行使武力,美国也仅仅宣战五次:1812战争,美墨战争,美西战争,一战和二战。而不论是抵制俄国革 命,介入墨西哥内战,在朝鲜和中国鏖战,赶走巴拿马的Manuel Noriega还是保护巴尔干地区的人道主义灾难,总统都在没有宣战或者国会授权的情况下派兵海外。而其他军事冲突,诸如两次波斯湾战争,也都没有宣战,仅仅是获得国会的授权而已。

布 什政府的反对人士试图抛开美国建国以来的长期实践,诉诸于所谓的对宪法的“原意理解”来提出他们的主张。但是不论是宪法的文字还是构架,以及过去两百年间 的实际运用都证实总统可以在没有国会授权的情况下采取军事行动。正是因为宪法缔造者们知道兵贵神速兵行诡秘的道理,所以在宪法中没有严格规定战争决策的程 序问题,而只有总统制能够及时的根据形势的变化对战争做出快速决断。

针对总统的批评大概都是基于大多数高中公民课程中对于宣战权的理解而已。这也许是他们将“宣”战等同于“开”战并且将这个当成了常识。这些人还将美国在二十世纪介入的两场最大的冲突,也就是两次世界大战中的宣战当成了支撑他们虚构观点的法宝。

但是宪法中的宣战条款不应该孤立的来看待。实际上宪法并没有始终如一的使用诸如“宣布”,“启动”或者“使”这样的词汇,特别是当谈论到战争的时候。而且在制宪会议中,宪法的早期草案曾将“开战权”授予国会,但是代表们随后立即将这个权力压缩为“宣战权”。当需要在政府行使某项权力前加入某项具体程序的时候,特别是谈到某些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共享的权力的时候,宪法通常会写的非常清晰避免歧义。比如宪法就规定了总统和国会必须遵从宪法中的详细流程循规蹈矩的执行法律或者签署协议。

相反的是,宪法并没有定义开战的程序。这就意味着宪法缔造者们给予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足够的弹性来处理战争的决策程序。

历史上,宪法缔造者们是根据英国体制下行政机关 和立法机关对于战争权力的分配体系来理解此事的。作为三军统帅,英国国王拥有对战争的全部控制权。不论是开战还是支付军饷,宣战都不是必要的。而且,宣战 本身就是援引国际法的正式保护,以便于诸如参战国公民可以依法避免被捕获船只遭到海盗行径的掠夺。

实际上议会最大的权力是给由行政机关主导的战争 支付军饷的权力。在宪法诞生前的几个世纪,英国参与了八次重要的军事行动,但是只有一次在开战前“宣战”。但是议会拥有发饷的权力,并且如果没有议会的批 准的话,士兵们将没有军饷,也不会得到适当的武器装备,因此国王的战争权力将会受到极大的削弱。而这并不是偶然的,相反,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分别享有战争 权力和支付军饷的权力正是三权分立体系也议会制民主的核心原则。

但是现在对于政府的哪个机构应该拥有战争的决定权,宪法并没有给出清楚的答案。如果国会和总统必须要相互妥协才能发起军事行动的话,美国就不可能从战争中取得胜利。

首先,开战并不需要通过国会的冗长的辩论来取得共识。以越战为例,尽管一开始越战得到了国会的授权,但是大家并没有针对战争的长期性取得共识,相反还导致了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政治分裂。2002年对伊动武的国会授权情况也是类似。

而且在没有国会授权而将国家带入战争的情况国会是否应该支付军饷也没有准确的答案。比如说在冷战期间,美国和苏联在全球范围内争夺霸权。但是这期间只有一 场战争取得了备受争议的国会授权——这就是越战。而除越战之外,多亏了两党数任总统的坚定领导和国会的长期财政支持,美国围堵苏联的政策最终奏效。

从 另一个方面来说,国会经常做出糟糕的决定。国会带领美国介入了两场“糟糕”的战争,分别是1798年对法国的“准战争”和1812年战争。而且大多数人现 在都同意二战之前的弥漫在国会的孤立主义情绪严重损害了美国的利益。如果罗斯福总统能够带领美国更早的介入二战的话,美国和世界都会因此受益。

针 对总统战争权力的批评则夸大了国会宣战和授权开战的意义。并且这些评论家也没有计算如果国会参与战争策划所带来的潜在成本问题:拖延,缺少弹性,无法保密 等等。立法机关的辩论也许能取得最大范围的共识,但是也可能会错过了关键的出兵时机。在后冷战时代,美国在国家安全问题上面对诸多新挑战:大规模杀伤性武 器的扩散,流氓国家的崛起,和国际恐怖主义的泛滥。以上威胁都需要总统在必要的情况下采取先发制人的手段来保护美国的利益,而国会的授权可以在总统采取行 动之后再签发。

以基地组织的恐怖袭击威胁为例。因为恐怖分子没 有固定的疆域也没有规范的军事力量,所以一旦他们掌握了过去由国家拥有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时候,他们随时可以发动针对美国的攻击。为了避免另一次 9/11事件,或者为了对恐怖分子采取突然打击,行政机关需要足够的机动性以便在国会无法及时取得共识的情况下根据情报采取行动。通过对恐怖分子采取先发 制人打击的方式,总统也能够在更多限制条件目标更精确的情况下动用武力。

类 似的是,为了避免流氓国家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危险性最小的方法就是依靠搜集到的机密情报采取隐秘措施暗地里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公开的大规模军事行动 介入。对于时不我待,机会稍纵即逝的情报战来说,因为国会辩论所导致的延误将会导致之前的准备工作全部失效。如果国会想要避免军事冒险主义的话,它只需要 什么都不做就好了——总统在没有国会财政支持的情况下根本没本钱派遣军队去作战。

由宪法创造的总统制可以独立的采取先发制人的强 有力措施来捍卫国家安全。与其指望通过立法程序来开战,宪法缔造者们将战争的主动权交给总统。总统能够积极进取的采取措施,而国会可以通过财政支持的方式 来制衡他。如今我们面对恐怖主义,流氓国家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对我们国家的威胁,现在是让我们改变过去政府参战方式并采取激烈变革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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