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刚建国的时候也是一穷二白,不仅穷还欠债,这估计比一无所有还要惨一些了。当然美国没有中国人民大无畏的勇气站起来的,所以欠的一屁股债那是没 办法硬着头皮还是要还的。写到这里要顺便鄙视一下那些拿门罗主义当作美国称霸西半球证据的人,人家美国那时候还没有墨西哥有钱,称霸个头啊称霸。
扯远了,说到最高法院来。最高法院工资菲薄,又没有什么案子,其地位和作用在宪法中也是语焉不详,所以那时候的有识之士对最高法院也不是 很感冒的。 1790年2月1日最高法院开张的时候,六个法官只有三个人就任,让法院不得不推迟到第二天上班,结果第二天也就多了一个人而已。不过好歹能开会了,但是 当天报纸报道:因为没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法院休庭一天。 美国建国头10年就换了三个首席大法官,八个大法官里面(华盛顿上任提了六个,后来有两个人作了人员调整)只有两个做了八年以上的。华盛顿提名的第一批大 法官里面有一个叫罗伯特·哈里森的在参议院批准后五天就撂挑子跑去做了马里兰州首席大法官,很是不给华盛顿面子。第一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在 1793年之后就没上班了,1794年还去英国出差跑外交,回来之后就挂冠而去纽约当州长了。另一个约翰·拉特里奇虽然接了活,可是3年下来一天班都没上 就辞职去南卡罗莱纳州做大法官了,让联邦政府蒙羞。好在华盛顿不念旧恶,在参议院休会的时候又让他二进宫做了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接替跑路去做纽约州州长 的约翰·杰伊。可惜参议院心胸狭隘,复会之后就否决了这个提名让他滚蛋。华盛顿没辙就找到自己铁杆汉密尔顿,本想着自己是战场的老关系政府的老上级怎么也 能摆平,结果汉密尔顿宁可回纽约自己做律师赚钱也不肯干首席大法官。可以说联邦政府开张的时候最高法院这一块实在不受人待见,换现在那一个提名资格都可以 吹一辈子了,还有人敢说个不字?
那时候大法官们也很惨,并不仅仅是处理最高法院的事情,实际上也没有什么事情。所以为了充分奴役剥削法官们,最高法院的法官还要去联邦地 方法院顶班,而且那才是他们主业,在华盛顿享受“最高”的时间并不多。不仅如此,连他们车旅费政府也不报销的,全都是自掏腰包。那时候连华盛顿都不拿工资 的时代,这些法官拮据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18世纪的美国虽然没有现在这么地大物博幅员广阔,但南北距离也是相当可观了。为了节省开支,卡辛大法官和12 个旅客挤一个单间睡觉,和我们现在的民工比起来也好不了太多。而埃尔代尔大法官囊中羞涩不得不和一个打呼噜的人同床共枕,以至于第二天开庭睡眼朦胧。最惨 的当属蔡斯大法官,穷的连马车都雇不起,只好冬天孤身穿越冰冻的萨斯奎汉河,结果掉进冰窟差点淹死。
这样的工作,真TMD需要有雷锋精神才能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