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切政治规划和法律制度诞生的目的一样,Commerce Clause最初并不是制宪会议代表们妄图滥权而加进宪法里的,而是他们试图抑制当时美国混乱现状的一种努力。
美国从英国手中独立出来之后,美国并没有组建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组成了一个类似欧盟这样的独立州联合体。其实人们总是关注美国在成立合众国之 后的制度贡献,却往往忽视了当初Article of Confederation体制对世界其他地方政治改革作出的贡献。其组织原则和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诸如联合国欧盟东盟等体制的运作,当然,这都是在 纠正了Confederation体制固有缺陷的前提下实现的。
而贸易,就是当时邦联体制最大的顽疾之一。
因为当时美国是领土大小人口规模自然环境迥异的十三个州组成的,所以在贸易上大州的优势非常明显。而鉴于当时邦联议会的任何决议都需要无异议投 票才能实现,导致孱弱的“中央政府”几乎无法有效的弥合各州之间的贸易纠纷,促使各州为了各自私利纷纷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壁垒来约束州际贸易,极大的压抑 了州与州之间的贸易往来。而像纽约这样掌握了河流主干道出海口的州,在圣路易斯河和密西西比河出海口分别被英国人和西班牙人控制的情况下,更是利用独特的 地理优势压榨来纽约从事贸易的外州商人,其厚此薄彼的政策引发全美各州怨声载道。
一个统一的市场不仅有助于促进贸易,增进人民福利,帮助发展经济,更能加深不同地区人民的了解,有助于国家的统一和团结。在经历十数年邦联政府 在此问题上的不作为之后,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或多或少的都支持建立一个统一市场,从而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联邦。在这一点上,赋予国会规范贸易的权力可谓无可厚 非。当我们在盛赞欧洲共同市场的时候,却忘记早在200多年前十三个松散结合的主权州为统一市场做出的努力,其间克服的艰辛未必比法德的世仇更容易。
可作为一个独特的联邦制国家(当时世界独一份),各州并不情愿把全部的贸易立法权交给联邦政府,所以在起草宪法的时候,是否要在 regulate前面加上exclusive就成了各州代表舌战的焦点。最后各方取得妥协,为了确保宪法能被各州议会通过,暂时拿掉这个词。这个遗留问题 也就成了Commerce Clause两百年来斗争的根源,而最先给Commerce Clause范围作出定义的,还是我们的老朋友John Marsha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