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 S. v. Lopez: Commerce Clause的历史(9)

<p>1933年3月4日,华盛顿,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向下面群众发表演讲,从这天算起这个人发动了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规模的立法运动,史称“百日维新”。<a href="#_edn1">[i]</a>而随着他改革所带来的几乎是对美国政治生活的全方位再塑造,正是由他亲手打造的Modern Presidency终于突破了国父们三权分立的政治设计,国会日渐成为白宫的橡皮图章,而高院也再也不敢对另外两个机构说三道四。</p>

<p><br class="spacer_" /></p>

<p>这是一个从竞选时期起就宣称自己不受传统束缚的参选人,一个在就职宣言上“恬不知耻”的寻求国会授予他战时总统的一切权力的新帝王,一个在上任第二天就单方面宣布了他前任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银行放假)的决策者,一个在同一天通过下命令召集国会特别会议的强势总统,一个八小时通过重要立法42分钟签署生效的行政首脑,一个一周内被华尔街日报宣布“拯救了资本主义”的世界领袖——富兰克林罗斯福——一个同时继承了西奥多罗斯福和伍德罗威尔逊的衣钵,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集民意领袖和立法领袖于一身的总统。</p>

<p><br class="spacer_" /></p>

<p>常有右派这么说,1933年罗斯福的“加冕”标志着美国走向了“通往奴役之路”。</p>

<p><img src="http://coninex.com/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11/02/roosevelt-run-276x300.jpg" alt="" /></p>

<p>当政12年多罗斯福几乎通过各种手段把国会整治的服服帖帖:“百日维新”中和国会争夺立法权,利用个人影响力在1938年清洗国会,1939年夺得官僚机构重组权摆脱国会监督,罔顾国会宣战权派遣驱逐舰助英,为工资物价管制权胁迫国会,靠行政命令关押日裔美国人,绕过国会参议院批准在雅尔塔和斯大林私相授受……如果说违反宪法的事情,估计罗斯福的行径可以配得上“罄竹难书”。也正是在罗斯福12年欺压凌辱之下,等到杜鲁门上台的时候,国会众议院某委员会主席丢给他的一句话竟然是:</p>

<p><br class="spacer_" /></p>

<p>“Don’t expect us to start from scratch on what you people want. That’s not the way we do things here—you draft the bills and we work them over.”</p>

<p><br class="spacer_" /></p>

<p>很显然,他们已经不会立法了。</p>

<p><br class="spacer_" /></p>

<p>在1934年中期选举后,罗斯福领导下的白宫已经站在美国有史以来最高点:国会臣服,商界摁倒,各州膜拜。那些反对者不是遭到罢黜清洗,就是转而输诚纳贡,甚至那几个试图走司法途径的也在1934年被高院判了败诉。可高院却在1935年突然转变了态度,1月7日《国家工业复苏法》在高院输了一个shellacking:1:8的惨败。在该案中,高院绕过了政府律师强调的“国会有权赋予总统在州际贸易中禁止热油超额运输的自由裁量权”,不和他们争论州际贸易“是与非”的问题,而是抓住“多与少”的问题作出判决,认为国会立法没有出台任何适用标准,而是把事情一古脑交给总统,任由他为所欲为。</p>

<p><br class="spacer_" /></p>

<p>这边的案子还墨迹未干,2月份的三个针对金本位和《紧急银行法》的案件让高院再次陷入胶着,罗斯福为了确保不输的难看甚至逼迫财政部长操纵市场制造混乱试图影响判决,而最后高院连着3个5:4算是让罗斯福勉强过关。而刚换过劲来的罗斯福没时间喘息,高院再次把自己放在了各大报章的头版头条,剑头直指和《社会安全法》立法目的类似的《铁路员工退休法》,5月6日的这个4:5又给了罗斯福一记重拳。执笔法院判决书的Robert大法官在判决中对该立法和州际贸易的关系提出质疑,认为养老金体系仅仅和工人的福利有关,和全国铁路的安全和效率没有关系。而这时候,所谓的“New Deal”已经摇摇欲坠穷途末路了。</p>

<p><br class="spacer_" /></p>

<p>而高院的猛烈炮击还未结束。5月27日高院连着三个无异议判决如同一套组合拳般几乎要把罗斯福KO当场。而其中一个案子再次和州际贸易条款纠缠到一起,该案中一个纽约布鲁克林的家禽批发商因为不遵守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不对顾客一视同仁,以及卖不健康家禽给某个屠夫而违反《国家工业复苏法》。高院认为家禽批发业的鸡肉是来自从事州际贸易的屠宰场来的,但家禽批发业本身已经是贸易的终端,卖出去的肉制品不会再回流到州际贸易中来(贸易流理论),更可能是下了消费者的肚子,该行业对州际贸易的影响是间接而不相干的(直接/间接影响测试),所以国会没有权力对家禽批发业立法。正是这个案子的判决让罗斯福怒不可遏,认为这是高院大法官对他的人身攻击,试图让他丢脸,还在5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指责高院对州际贸易的解读是“瞎闹的和疯狂的”,结果引来公众哗然。</p>

<p><br class="spacer_" /></p>

<p>长久被压抑的反对派在高院一波接一波的攻势下重新找回信心,30年代的高院-白宫关系大有演变为Marshall vs. Jefferson,Marshall vs. Jackson,Taney vs. Lincoln的架势,而这恰恰是求胜欲征服欲极强的罗斯福难以接受的。在情绪失控当众发了一通怒气后,罗斯福选择了伺机而动,而连战连胜的高院则继续在1936年捷报频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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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 class="spacer_"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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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 href="#_ednref1">[i]</a>我觉得这个翻译比什么“第一百天”有点意思,维新么,restoration也,罗斯福的目的不就是期待大家回到过去的好日子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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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3月4日,华盛顿,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向下面群众发表演讲,从这天算起这个人发动了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规模的立法运动,史称“百日维新”。[i]而随着他改革所带来的几乎是对美国政治生活的全方位再塑造,正是由他亲手打造的Modern Presidency终于突破了国父们三权分立的政治设计,国会日渐成为白宫的橡皮图章,而高院也再也不敢对另外两个机构说三道四。


这是一个从竞选时期起就宣称自己不受传统束缚的参选人,一个在就职宣言上“恬不知耻”的寻求国会授予他战时总统的一切权力的新帝王,一个在上任第二天就单方面宣布了他前任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银行放假)的决策者,一个在同一天通过下命令召集国会特别会议的强势总统,一个八小时通过重要立法42分钟签署生效的行政首脑,一个一周内被华尔街日报宣布“拯救了资本主义”的世界领袖——富兰克林罗斯福——一个同时继承了西奥多罗斯福和伍德罗威尔逊的衣钵,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集民意领袖和立法领袖于一身的总统。


常有右派这么说,1933年罗斯福的“加冕”标志着美国走向了“通往奴役之路”。

当政12年多罗斯福几乎通过各种手段把国会整治的服服帖帖:“百日维新”中和国会争夺立法权,利用个人影响力在1938年清洗国会,1939年夺得官僚机构重组权摆脱国会监督,罔顾国会宣战权派遣驱逐舰助英,为工资物价管制权胁迫国会,靠行政命令关押日裔美国人,绕过国会参议院批准在雅尔塔和斯大林私相授受……如果说违反宪法的事情,估计罗斯福的行径可以配得上“罄竹难书”。也正是在罗斯福12年欺压凌辱之下,等到杜鲁门上台的时候,国会众议院某委员会主席丢给他的一句话竟然是:


“Don’t expect us to start from scratch on what you people want. That’s not the way we do things here—you draft the bills and we work them over.”


很显然,他们已经不会立法了。


在1934年中期选举后,罗斯福领导下的白宫已经站在美国有史以来最高点:国会臣服,商界摁倒,各州膜拜。那些反对者不是遭到罢黜清洗,就是转而输诚纳贡,甚至那几个试图走司法途径的也在1934年被高院判了败诉。可高院却在1935年突然转变了态度,1月7日《国家工业复苏法》在高院输了一个shellacking:1:8的惨败。在该案中,高院绕过了政府律师强调的“国会有权赋予总统在州际贸易中禁止热油超额运输的自由裁量权”,不和他们争论州际贸易“是与非”的问题,而是抓住“多与少”的问题作出判决,认为国会立法没有出台任何适用标准,而是把事情一古脑交给总统,任由他为所欲为。


这边的案子还墨迹未干,2月份的三个针对金本位和《紧急银行法》的案件让高院再次陷入胶着,罗斯福为了确保不输的难看甚至逼迫财政部长操纵市场制造混乱试图影响判决,而最后高院连着3个5:4算是让罗斯福勉强过关。而刚换过劲来的罗斯福没时间喘息,高院再次把自己放在了各大报章的头版头条,剑头直指和《社会安全法》立法目的类似的《铁路员工退休法》,5月6日的这个4:5又给了罗斯福一记重拳。执笔法院判决书的Robert大法官在判决中对该立法和州际贸易的关系提出质疑,认为养老金体系仅仅和工人的福利有关,和全国铁路的安全和效率没有关系。而这时候,所谓的“New Deal”已经摇摇欲坠穷途末路了。


而高院的猛烈炮击还未结束。5月27日高院连着三个无异议判决如同一套组合拳般几乎要把罗斯福KO当场。而其中一个案子再次和州际贸易条款纠缠到一起,该案中一个纽约布鲁克林的家禽批发商因为不遵守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不对顾客一视同仁,以及卖不健康家禽给某个屠夫而违反《国家工业复苏法》。高院认为家禽批发业的鸡肉是来自从事州际贸易的屠宰场来的,但家禽批发业本身已经是贸易的终端,卖出去的肉制品不会再回流到州际贸易中来(贸易流理论),更可能是下了消费者的肚子,该行业对州际贸易的影响是间接而不相干的(直接/间接影响测试),所以国会没有权力对家禽批发业立法。正是这个案子的判决让罗斯福怒不可遏,认为这是高院大法官对他的人身攻击,试图让他丢脸,还在5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指责高院对州际贸易的解读是“瞎闹的和疯狂的”,结果引来公众哗然。


长久被压抑的反对派在高院一波接一波的攻势下重新找回信心,30年代的高院-白宫关系大有演变为Marshall vs. Jefferson,Marshall vs. Jackson,Taney vs. Lincoln的架势,而这恰恰是求胜欲征服欲极强的罗斯福难以接受的。在情绪失控当众发了一通怒气后,罗斯福选择了伺机而动,而连战连胜的高院则继续在1936年捷报频传。






[i]我觉得这个翻译比什么“第一百天”有点意思,维新么,restoration也,罗斯福的目的不就是期待大家回到过去的好日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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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er of history, Spectator of politics, Learner of law